『资金』投江浙沪工业产业园土地前融项目
a、方案框架
名股实债模式:共同设立SPV项目公司,出资方持股90-99%,双方约定签署股权回购协议。
b、投资要素
1.配资金额:2亿以内;
2.资金成本:依据项目而定;
3.借款期限:3-6个月(银行项目贷退出);
4.还本付息方式:先息后本,按季或按月付息(具体按季还是按月付息,由出资方与项目方协商确定),到期归还本金;
5.配资比例:按土地出让金约6折放款(具体额度由出资方和项目方协商确定);
6.增信措施:集团或实控人连带责任保证,公司证、印章、盾监管;
7.其他要求:出资方委派财务1名进驻项目,工资由项目方承担。
合作指引
如果您对项目有兴趣或有合作意向,请「在线留言」 或直接致电 「400-850-7370」 详情咨询!
在线留言